借記卡申領人(以下簡稱“甲方”)與雅安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支行(以下簡稱“乙方”)雙方達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領銀聯卡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知悉并同意遵守《雅安市商業銀行借記卡章程》(包括此后不時所做的修改),履行本協議。
二、雅安市商業銀行借記IC卡簡介
1、借記IC卡是指雅安市商業銀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先存款后使用及具備消費結算、轉賬匯款、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銀行卡。
2、借記IC卡按介質類型分為IC復合卡和純IC卡(以下IC復合卡和純IC卡統稱芯片卡)。
3、借記卡按照目標客戶類型分為銀聯卡普卡、銀聯卡金卡、銀聯卡白金卡。
4、開通芯片卡時默認開通電子現金賬戶(社會保障卡除外),且默認卡內人民幣活期賬戶為其主賬戶,可通過主賬戶向電子現金賬戶進行指定賬戶圈存,圈存上限初始默認為1000元(含)人民幣。
5、甲方可持具備電子現金功能的芯片卡辦理電子現金業務。芯片卡電子現金業務是指發卡銀行根據持卡人要求將現金、指定賬戶存款(主賬戶存款)、非指定賬戶存款轉至芯片內儲存,交易時直接從芯片內扣款的業務。
6、芯片卡電子現金視同現金管理,不記名、不計息、不掛失,僅用于持卡人小額消費,余額上限為1000元(含)人民幣,客戶可申請修改電子現金余額上限,但不得高于1000元(含)。
7、申請借記卡必須設定密碼。甲方使用借記卡辦理消費結算、取款、轉賬匯款等業務須憑密碼進行(芯片卡電子現金脫機交易和銀聯小額免密免簽交易除外)。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發卡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
8、甲方可持借記卡辦理活期、定期存款業務。借記卡不具備透支功能。借記卡內存款(芯片卡電子現金除外)按照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我行相應存款利率及計息辦法計付利息,并由發卡銀行依法代扣代繳利息稅。
三、申領
1、年滿十六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中國境內的自然人均可申領銀行卡。居住在中國境內,16歲以下的中國公民,應由監護人代理開卡,并出具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賬戶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請資料真實、有效、合法。乙方應對甲方相關個人資料保密,但在雅安市商業銀行內部使用、法律法規及金融監管機構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對符合申領條件的申請人予以發卡。甲方領取銀行卡后,應立即在卡片背面簽名欄內簽署與申請表上相同的簽名,并在交易時使用此簽名。因卡片簽名導致的交易責任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用途
1、銀行卡開通后,默認開通卡內人民幣活期和定期儲蓄等賬戶(整存整取、零存整?。┑囊豢ㄍɑ竟δ?、銀聯自助消費和小額免密免簽交易等功能。甲方可申請開通ATM轉賬、無卡支付、短信通知、網上銀行、微信銀行、手機銀行等業務。對于芯片卡,默認開通卡內電子現金賬戶,默認卡內人民幣活期賬戶為其主賬戶,可以通過主賬戶向電子現金賬戶進行圈存。
2、甲方在境內ATM上使用借記IC卡取款時,境內每卡每日累計取現金額不得超過20000元(含)人民幣,在境內ATM上使用借記卡轉賬時,轉賬金額不得超過5(含)萬元人民幣;銀聯小額免密免簽業務,乙方在中國銀聯業務規定限額內設置默認單筆交易限額和單日累計限額,甲方可申請在乙方設置的默認限額內調低單筆交易限額和單日累計限額或申請關閉小額免簽業務功能。甲方在境外取款及消費金額應遵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監管要求,遵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規定;甲方在自助設備上存入現金,以乙方核點后的金額作為入賬金額。
3、甲方通過現金或轉賬方式向芯片卡電子現金賬戶圈存資金,可以在乙方營業網點、ATM等自助設備渠道辦理。
4、芯片卡內的電子現金賬戶僅支持人民幣結算。
5、芯片卡在使用非接觸方式進行消費時,默認使用芯片卡內的電子現金賬戶進行交易;芯片卡在使用接觸方式進行消費時,甲方可在POS上選擇使用芯片卡主賬戶或芯片卡內的電子現金賬戶進行交易。
6、芯片卡電子現金賬戶退貨金額、差錯調整金額退入芯片卡電子現金補登賬戶,可通過銀行柜面或我行自助設備進行補登圈存,將退貨資金或調賬資金存入芯片電子現金賬戶。
7、電子現金賬戶余額的判斷應以電子現金芯片余額為準。
8、憑密碼進行的交易,相應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為該項交易完成的有效憑證;不憑密碼進行的交易,則記載有甲方簽名的交易憑證為該項交易完成的有效憑證?;诩追胶炞中纬傻慕灰讘{證或通過金融IC芯片等電子數據辦理的電子現金消費交易所產生的信息記錄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如有關交易確已發生,持卡人不得以無交易憑證、交易憑證上簽字非本人所為等理由拒絕償付因交易發生的款項。
五、密碼管理
1、借記卡的密碼可以由甲方本人在開卡時直接設置;批量開卡的由乙方提供初始密碼,甲方領卡后須在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柜臺進行卡片激活。
2、甲方若需要修改卡片密碼,可以柜臺或我行自助設備、網上銀行等渠道修改密碼。
3、若甲方連續輸入錯誤密碼超過6次,發卡銀行將對借記卡實施賬戶鎖定(電子現金賬戶除外)。若持卡人仍記得密碼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借記卡到發卡銀行營業網點辦理解除鎖定手續,發卡銀行驗證密碼無誤后解除賬戶鎖定;若持卡人遺忘密碼,持卡人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借記卡,申請辦理密碼重置手續。
4、甲方須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密碼,避免使用易被破譯的數字,并切勿將密碼透露給任何他人。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5、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交易不校驗密碼、不核對持卡人簽名,凡使用電子現金賬戶內的資金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甲方應承擔因相關卡片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丟失或被盜等)造成的風險損失。如有關交易確已發生,甲方不得拒絕償付交易款項。
六、換卡管理
1、正??〒Q卡(IC卡芯片未損壞),甲方帶身份證原件和卡片到營業網點換領新卡,原卡電子現金補登賬戶和電子現金賬戶資金及時轉入新卡電子現金補登賬戶。
2、損壞卡換卡(IC卡芯片損壞),甲方帶身份證原件和卡片到營業網點換領新卡,其原卡片電子現金補登賬戶資金及時轉入新卡片電子現金補登賬戶,原卡片電子現金賬戶資金于清算周期21天后轉入新卡電子現金補登賬戶,在此期間已換領的新卡片不允許銷戶。
3、掛失換卡,掛失金額5萬元(含)以下的可當日換卡,掛失金額5萬元以上的在掛失周期7天滿后,甲方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掛失申請書,向原掛失營業網點申請辦理掛失換卡業務。掛失換卡后掛失卡電子現金補登賬戶資金轉入新卡補登賬戶??⊕焓ЯΣ患坝陔娮蝇F金賬戶,電子現金賬戶不掛失,掛失卡電子現金賬戶資金不轉入新卡補登賬戶。
七、卡片掛失
1、甲方遺失借記卡應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芯片卡電子現金除外,發卡銀行不受理芯片卡電子現金的掛失)。掛失分為臨時掛失(口頭掛失)和正式掛失(書面掛失等)。掛失手續辦妥,掛失即生效,掛失生效前或掛失失效后甲方因遺失借記卡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臨時掛失,甲方可在營業網點或服務熱線(96835、4008806835)辦理臨時掛失,臨時掛失的有效期為5天,存在多次臨時掛失的,從最后一次有效臨時掛失日起計算。掛失時需要提供卡號、戶名、證件號碼、余額、住址、開卡日期等信息供發卡銀行驗證。臨時掛失5個自然日內(自掛失當日算起),須補辦正式掛失手續,否則臨時掛失將自動失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正式掛失,甲方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并提供卡號,戶名、證件號碼、余額、住址、開卡日期等信息,到發卡銀行營業網點辦理。甲方在正式掛失后可在規定期限辦理補發新卡或銷卡手續。
4、解除掛失,甲方辦理掛失業務后找到了原卡,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已掛失卡和掛失申請書,向原掛失營業網點申請辦理掛失解除手續。
5、原卡折并用的,甲方對其中活期儲蓄存折掛失,卡將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對其中卡掛失,卡內主賬戶與子賬戶將一并掛失,活期儲蓄存折將不能正常使用。
八、有效期
1、芯片卡有效期為證書有效期。
2、借記卡卡片過期后其賬戶下尚未結清的債權債務關系仍有然有效,甲方應及時到乙方柜面辦理換卡手續。
九、銷戶
1、正??ㄤN戶,甲方申請銷戶時,應將卡內子賬戶(定期、零整等)全部銷戶或移出,并將銀行卡交還乙方,才能辦理銷戶。
2、損壞卡銷戶,甲方對芯片卡申請銷戶時,若IC卡內有子賬戶(定期、零整等),須先將卡內子賬戶全部銷戶或移出后,按正??ㄤN戶辦理;若IC卡內無子賬戶,則可直接銷戶。損壞卡電子現金賬戶余額需在清算周期滿后結清,可選擇清算周期過后直接轉入指定的本行賬戶。
3、銷戶后經辦工作人員將已銷卡切角作廢后交由甲方自行處置。
4、掛失銷戶,掛失金額5萬元(含)以下的可當日掛失銷戶,掛失金額5萬元上的,掛失周期7天后,甲方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掛失申請書,向原掛失營業網點申請辦理掛失銷戶業務,主賬戶、子賬戶及電子現金補登賬戶余額一并結清??⊕焓ЯΣ患坝陔娮蝇F金賬戶。
十、其它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務時,應當遵守本協議以及乙方不定期通過網點、網站或電子銀行等渠道公布的相關業務規則等要求。甲方使用借記卡辦理業務涉及的其他相關業務規則時一并遵守。
2、借記卡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甲方在卡片保管不善、將卡片交他人使用或自身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本人承擔。
3、甲方及其代理人向乙方申請開卡時,需向乙方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甲方承諾所提供的開卡資料真實、合法,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供電、通訊、系統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甲方用卡受阻的,發卡銀行可視情況協助甲方解決問題或提供必要的幫助,但不承擔因此可能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協助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對甲方的借記卡進行查詢、止付、凍結和扣劃。
6、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進行卡片開卡、掛失、換卡等特殊業務時,應由其監護人代辦;在使用卡片時,應征得基監護人同意,且乙方有權認為此行為已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同意。此類甲方的用卡行為及交易責任由甲方及其監護人承擔。
7、甲方在乙方開立的銀行卡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保留收回或不發卡給甲方的權利。為保障甲方賬戶資金安全,乙方在發現甲方的銀行卡存在被他人冒用等使用風險時,有權暫時對該賬戶進行止付,若發現甲方在用卡過程中有不遵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章程及本協議規定或其他違規違法行為的,乙方有權終止其用卡權利,并可授權有關單位收回。
8、甲方同意按乙方公布的收費標準支付各類應承擔的費用,同意乙方采用扣收的方式從甲方賬戶中收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業務需要對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或標準等內容進行調整,并正式對外公告一定時期后執行,并適用本協議,無需另行通知甲方,若有需要乙方將在公告前報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核準或備案,甲方有權在乙方公告期間選擇是否繼續使用該卡及相關服務,如果甲方不愿意接受乙方公告內容的,應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請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甲方既不申請變更或終止服務,又不執行乙方施行的公告的,乙方有權利終止本協議。本卡的服務內容、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等內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為準。
9、本協議未盡事宜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人民銀行及銀行業監督機關的有關規章、政策規定及金融的行業慣例辦理。甲乙雙方在履行合約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法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10、本協議經甲方在雅安市商業銀行申請表上簽字,自乙方同意甲方申請并發放卡片之日起生效。